中国民间劝善书《玉历宝钞》(繁体为《玉曆寳鈔》或《玉歷寳鈔》)历史悠久,据传为宋朝的淡痴道人从地府带出,1030年著作成书。
1068年,淡痴道人将该书传给弟子勿迷道人。1098年,《玉历宝钞》刻印发行。《玉歷寳鈔》逐渐得到广泛赞誉和传承,最流行的版本是清朝雍正时期的增广版。
尽管《玉历宝钞》流传甚广,影响深远,但书中内容背景是地狱果报情景,以致今天被认为是“迷信”,因而传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,成为如今各种问题和灾难频发的重要原因。
为了避免传播中因“敏感词汇”受到影响,高来益变通一下,将书中内容进行归纳、精简和重排,删改“迷信”内容,变为更通俗的人间劝善条文。敬请允诺编改,不妥之处,恳望批评指正。
《玉历宝钞》第一章
第一条 遵循
1.人生在世,应报答父母恩、众生恩、国恩、三宝恩(佛法僧恩)等,恩情未报,不可擅自轻生——用上吊、服毒、投水、跳楼等方式自杀。除因忠孝节义需牺牲生命外,不可因细小忿恨、犯罪羞事被发觉就轻率自杀,包括嫁祸、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导致的轻生气绝。
2.凡出家人和道士,接受别人的钱财,为人诵经拜忏(为人念经忏悔罪过以消灾免祸),不得遗漏字句和页卷。
3.清净修行的出家人和道士,不可起发贪心,枉求供养,以图享受。
第二条 积福
1.一般在家修持的善男信女,心口如一地拜念一切经、咒、佛号,重在诚心,即使有错误和遗漏,可不追究。
2.世间之人,可于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一,清净持斋,面向北方,诚心诚意发下誓愿:诸恶不作、行善积德。同时传播善书,助人悔改向善。
3.善男信女可常念“南无阿弥陀佛”圣号(读音为ná mó ā mí tuó fó),以愿功德圆满,此生不悔。
第三条 敬告
如果不愿、不能遵循《玉历宝钞》中的劝善内容,可一看而过,可忽略,可不传播,但切不可否认、抵制和诋毁《玉歷寳鈔》。勿谓言之不预也。